Sujha Sundararajan1小時前塔吉克斯坦於12月3日通過刑法第253(2)條,懲罰以竊電進行加密貨幣挖礦行為12月3日,塔吉克斯坦議會通過刑法修正案,新增第253(2)條,專門針對以竊取電力進行的加密貨幣挖礦行為。據當地媒體報道,違規者可被處以1,650至8,250美元罰款或兩年至五年監禁,若屬特別大規模案件,刑期可增至五年至八年。法案將在總統埃莫馬利·拉赫蒙簽署後正式生效。 來源免責聲明:以上內容均來源自第三方觀點,不代表 BingX 的立場,亦不構成任何財務建議。詳情請參閱《使用條款》